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宝鸡盛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宝鸡盛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费人民币794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本院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宝鸡盛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5-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