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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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市分公司 镇坪县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法院 | 镇坪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申请人镇坪县自然资源局的保全申请。 案件申请费2393.00元,退还申请人镇坪县自然资源局。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06-16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