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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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安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
法院 | 延安市安塞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陕西安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安塞县XX楼XX社)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无效; 二、被告陕西安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消除原告***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不良信用记录; 三、驳回原告***的其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陕西安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8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