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限被执行人自财产被查封、扣押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逾期予以拍卖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蔡志江

代理审判员  沈 铿

代理审判员  张雨平

二〇一九年六月六日

书 记 员  李文琦

一、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存款。

二、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三、查封、扣押被执行人长安责任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海支公司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限被执行人自财产被查封、扣押之日起三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全部还款义务,逾期予以拍卖或变卖。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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