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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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李湘满所有的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园东碧桂园凤凰城凤馨苑一街21号403房房产,查封期限为3年。 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向本院提出续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0-04-26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