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哈尔滨正阳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喜思巢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6856元(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已预付),因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降低诉讼请求为10,000元,退回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6831元,案件受理费25元,由肇东利丰食品制造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