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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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人占兵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 二、被告人叶青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 三、被告人丁永星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1月4日起至2020年12月3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
裁判日期 | 2020-04-28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