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公司 江西金弘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武宁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玉山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损失206826.32元; 二、被告江西金弘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损失10758.48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044元,减半收取2522元,保全申请费1842元、保全保险费900元,总计5264元,由原告***、***、***、***、***、***承担675元,由被告江西金弘物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承担4589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西省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09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