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危险驾驶罪
法院 河南省修武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人黄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缴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六份。

裁判日期 2020-06-17
发布日期 202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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