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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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莒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鲁1122执269号 申请执行人:***,男。 被执行人:***,男。 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月20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20000元。 在执行期间,被执行人***于2020年2月13日向本院交来案件款20500元,因疫情申请执行人暂无支取。 至此,被执行人已履行义务,该案按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内容已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2020)鲁1122执269号案件予以结案。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