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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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09民初446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50元,退还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西门子财务租赁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予以退还。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4-20 |
| 发布日期 | 2020-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