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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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港市华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广西顺昌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广西李氏兄妹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34112元,减半收取17056元,由上诉人广西李氏兄妹置业有限公司负担,多交的17056元由本院退回。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19-08-05 |
发布日期 | 2019-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