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绵阳市金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省江油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被告四川省江油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433876.78元,违约金86775.36元,共计520652元。 本案减半收取受理费4503.5元,由被告四川省江油市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6-24 |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