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一审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故意伤害罪 |
法院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人刘鹏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本判决确定之日其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司法解析 | |
---|---|
类型 | 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故意伤害罪 |
法院 | 唐山市开平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人刘鹏飞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缓刑考验期,从本判决确定之日其计算。)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
裁判日期 | 2020-01-17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