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东营富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黄骅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

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XXX元。

二、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司履行赔偿义务后,被告***、东营富盛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X元,由原告***承担X元,被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垦利支公司承担X元(限判决生效之日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7-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