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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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281民初2671号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住***。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晓阳,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田雪,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女. 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13日受理后,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王德和 二零二零年六月八日 书记员张小艳 |
裁判日期 | 2020-06-08 |
发布日期 | 2020-07-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