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法院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63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收款单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南宁市竹溪分理处,账号:20×××28),逾期不预交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19-04-19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