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铁力市支行贷款本金103,411.98元,利息3,504.92元,合计106,916.90元。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438.00元,减半收取计1,219.00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伊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3-27 |
| 发布日期 | 2020-0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