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行政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河南省罗山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准予执行罗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的信公交公交决字[2019]第411521-2900727806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即对被申请执行人李纪刚处以罚款1200元。

申请执行人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本院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裁判日期 2020-06-24
发布日期 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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