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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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阴瑞发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法院 | 蒙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89447.59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限额内赔偿其中的120000元; 二、原告***剩余损失169447.59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上述一、二项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958元,由原告***负担150元,由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负担1153元,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负担165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5-22 |
发布日期 | 2020-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