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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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留县阔斯阿尕什羊场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巩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第三人***、***、杜义勇、***、***、***、***、***、***、盛保平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00元,减半收取1950元,由原告***、第三人***、***、杜义勇、***、***、***、***、***、***、盛保平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分院。

裁判日期 2019-12-05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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