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鑫恒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无因管理纠纷 |
法院 | 昌吉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终结(2019)新2301执4447号案件的执行。 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恢复对原法律文书的执行或就和解协议提起诉讼。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19-12-18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