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东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中铁二十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负担(已预交)。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7-23
发布日期 2019-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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