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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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天弘汽车商贸有限公司 白银盈通汽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白银天弘汽车商贸有限公司赔偿原告白银盈通汽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垫付的执行款57536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付清; 二、被告***、***、杨智珺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19元,由被告白银天弘汽车商贸有限公司、***、***、杨智珺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