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咸阳益垣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对被申请人咸阳益垣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张永军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共计12000元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140元,由申请人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先行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08-02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