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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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云南省永胜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丽江永胜云新矿业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5423.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丽江永胜云新矿业有限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至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根据不服本判决的上诉请求数额及《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款汇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大研支行,户名: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53×××82。

裁判日期 2020-01-09
发布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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