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公司决议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确认被告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作出的2017年第1次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撤销依据2017年9月12日作出的2017年第1次股东会决议进行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7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工行西直门支行,账号:×××,收款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并注明案件承办人姓名],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