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决议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被告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作出的2017年第1次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二、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第三人***协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撤销依据2017年9月12日作出的2017年第1次股东会决议进行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

案件受理费70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北京中瑞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工行西直门支行,账号:×××,收款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并注明案件承办人姓名],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01-15
发布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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