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富饶安邦置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仪陇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川1324民初4205号

原告:四川富饶安邦置业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郑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雪,四川修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住***。

原告四川富饶安邦置业有限公司诉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2月13日立案。原告四川富饶安邦置业有限公司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也未申请减、免、缓。

本案按原告四川富饶安邦置业有限公司撤诉处理。

审判员赵小英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卢云根

裁判日期 2019-12-23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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