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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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北京新源益达投资有限公司 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北京华北电力实业总公司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被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分公司向原告北京新源益达投资有限公司返还保证金1000万元,并支付利息损失(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原告北京新源益达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1800元,由被告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后勤服务分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
| 裁判日期 | 2020-03-31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