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山东蓝澳印务包装有限公司
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
莒南县裕隆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其它类型纠纷
法院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确认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对被告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承兑汇票保证金专用账户(帐号:81×××06)内存款1500万元享有质押优先受偿权;

驳回原告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800元,由临沂昌泰印务包装有限公司、山东蓝澳印务包装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和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3-28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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