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沂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临沂城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61971元至本院过付款专户(户名: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帐号:31×××07,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冻结期限为一年。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冻结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7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09
发布日期 2019-12-2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