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长春市国盛金属钢构制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判的,写: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第二、全部改判的,写: “一、撤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吉0104民初4030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三、部分改判的,写: “一、维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吉0104民初4030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吉0104民初4030号民事判决的第×项,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内容多的可分项书写)。” 第四、维持原判,又有加判内容的,写: “一、维持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9)吉0104民初4030号民事判决; 二、……(写明加判的内容)。”〕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6-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