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山联海经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结案通知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01执1056号 申请执行人济宁山联海经贸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8)鲁01民初473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济宁山联海经贸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后,至2019年9月26日为止,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18)鲁01民初473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