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济宁国泰君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人民法院(2019)黔0322民初2136号民事判决;

二、济宁国泰君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18646.67元;

三、驳回***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15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0元,共计450元,由济宁国泰君安机械设备安装有限公司负担360元,***负担9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19-08-23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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