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惠市支行 长春沐泽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长春沐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9,748元,退还原告吉长春沐泽投资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30 |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