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惠市支行
长春沐泽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亚泰大街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长春沐泽投资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209,748元,退还原告吉长春沐泽投资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30
发布日期 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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