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15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分行借款本金252000元、借期内利息1078.50元及截止2019年11月6日罚息15870.45元,合计268948.95元;并继续承担罚息(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利率6.09%基础上加收50%,从2019年11月7日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浩特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67元(已减半收取),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2-20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