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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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支付原告***欠款262000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二、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5698.50元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欠款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以262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4.35%计算),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5316元,减半收取2658元,由被告***负担。 原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申请退费;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交纳应负担的诉讼费。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6-29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