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襄阳市开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襄阳市开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办理原告***购买的位于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开发广场*幢8层008号房屋权属登记资料报襄阳市相关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并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被告襄阳市开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原告***支付违约金2950.89元。

上述应履行义务,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襄阳市开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1-29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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