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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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15万元;

二、查封申请人***及案外人***共同共有的位于襄阳市鱼梁洲开发区道安路9号神州佳园5幢1单元4层2室的房屋(房房权证号:樊城区字第**,阳国用(2015)第7200900号1-159(补发),建筑面积:105.30平方米)。

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不超过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两年,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的查封、冻结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如不申请,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裁判日期 2019-08-28
发布日期 2019-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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