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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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 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 通缆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湖北同济堂科技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115万元; 二、查封申请人***及案外人***共同共有的位于襄阳市鱼梁洲开发区道安路9号神州佳园5幢1单元4层2室的房屋(房房权证号:樊城区字第**,阳国用(2015)第7200900号1-159(补发),建筑面积:105.30平方米)。 银行存款冻结期限不超过一年,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不超过两年,不动产、其他财产权的查封、冻结期限不超过三年。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需要续行查封、冻结的,应当在查封、冻结期限届满前三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冻结的书面申请。如不申请,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被申请人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冻结。 |
| 裁判日期 | 2019-08-28 |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