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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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淼森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中资蓝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法院 | 襄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资蓝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要求陕西淼森园林景观建设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4116394.78元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9731元,由中资蓝天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7-25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