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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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公司 永胜昌信砂石料有限公司 云南绿A生物产业园有限公司 云南绿A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永胜县人民法院(2018)云0722民初611号民事判决; 二、由被上诉人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支付上诉人云南绿A生物产业园有限公司修复费2847897.52元、鉴定费446250元,共计3294147.52元; 三、驳回上诉人云南绿A生物产业园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75000元,由上诉人云南绿A生物产业园有限公司承担50000元,由被上诉人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公司承担2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75000元,由上诉人云南绿A生物产业园有限公司承担50000元,由被上诉人云南建投第二安装工程公司承担2500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05-18 |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