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浙江博世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撤回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194元,减半收取97元,由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负担。(浙江富丽达股份有限公司于本裁定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来本院办理退费手续)。 本裁定系终审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