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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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西华联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南宁红事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变更一审判决的判决方式为:确认上诉人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被上诉人赵永利举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将举报办理结果予以反馈的行为违法。 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南宁市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19-08-29 |
发布日期 | 2019-12-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