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江苏智盛电工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
江苏三星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江苏瑞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江苏信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2017)苏1191民初1760号民事判决;

二、驳回江苏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50734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55734元,由江苏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江苏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上诉的二审案件受理费24547元,由江苏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江苏三星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上诉的二审案件受理费13563元,由江苏博力新能源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06-30
发布日期 2020-07-07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