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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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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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吕会林为被执行人,在50万元及其利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自2010年8月24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二、追加纪维环为被执行人,在50万元及其利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自2010年8月24日起,以5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案外人、当事人对本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应当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0-06-17 |
| 发布日期 | 2020-0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