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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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盟中心支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法院 |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504元,由***、湖北民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各负担252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0-05-29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