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天津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天津万科新里程房地产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被告***、***给付原告天津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自2015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的物业管理服务费71070.48元; 二、驳回原告天津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08.50元,由原告天津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负担1612.50元,由被告***、***负担596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直接给付原告天津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03-25 |
发布日期 | 2020-07-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