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0-07-0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州世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始兴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广东省始兴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222民初71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广州世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区***********。

法定代表人:姜某1。

原告***与被告广州世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8日立案。原告在2020年1月8日收到本院依法送达的《广东省非税收入交款通知书》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徐友云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邓雪

裁判日期 2020-02-27
发布日期 2020-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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