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7-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四川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法院 九龙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确认原告(反诉被告)四川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反诉原告)***存在劳务合同关系;

二、驳回原告(反诉被告)四川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驳回被告(反诉原告)***的诉讼请求。

本诉案件受理费9440元,由四川建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2404元,由***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次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6
发布日期 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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