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查封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襄阳硅海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民发世纪新城3幢1单元17B层2室的房屋(房产证号:襄樊市房权证樊城区字第70033687号,土地证号:(2010)320906001-2-36号)一套;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书面申请,履行义务的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产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19-08-02 |
发布日期 | 2020-07-06 |